芦荟,叶簇生、大而肥厚,常披针形或叶短宽,边缘有尖齿状刺,易栽种,既可观赏又可入药,可加速伤口愈合,女子以其汁液涂抹皮肤,可美白嫩肤,永葆青春,但此物只流行异域,在此处要买到恐怕一贯银钱难求。

        “好像是这名儿,老头子带回来的,说外面的夫人小姐都用,”李夫人显然不知芦荟的珍贵,权当寻常的之物了。

        “嗯,此物很抢手,夫人可得把细些用,以免夫子赶不上供货哈。”稷苏好心顺着撒了个谎希望能解李夫子日后之难。

        “没了便没了,左右我不涂那些,看着也是老夫少妻,哈哈。”李夫人全然没将芦荟放在心上,随意往梳妆台上一扔,如同扔一件不起眼的小玩意儿。

        “夫人外出游历刚回来时身上可有疼痛、瘙痒、泛红的情况?”

        “开始两日有。”

        “好,我清楚了,那今日就到这里,我改日再来拜访。”回春丹与芦荟都是极好的美白药物,用在李夫人身上都没有效果,就表示在调理肤色上,它们的成分或是方法有相同之处,她只要找到这个相同,然后往不同的方向改良便可。

        “我已经这么好看了,不能治也不要紧,你不用太大压力,老头儿之前说那些都是吓唬人的,他不敢。”李夫人出屋关上房门,笑盈盈宽慰稷苏,稷苏反而压力更大,为了对得起这份善意,她一定要想到法子,治好她。

        “能治。”稷苏轻拍李夫人手背,眼神诚恳,“给我点时间。”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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