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安和魏羡对视一眼。陈平安叹了口气,心想这个掌柜也不是省油的灯,喜欢记仇,一点不比裴钱差。这不,方才那碗茶水当中,她背对他们的时候,就往里边偷偷吐了一口唾沫,拧转手腕,稍稍晃荡一下,端到桌上,了无痕迹。
不过青梅酒的味道真是一绝,除了没有蕴含灵气,已经不输给那艘岛屿渡船上的桂花酿,事后一定要装满养剑葫,实在不行,再让魏羡随身携带几坛——既然敢说海量,一定是爱酒之人了。
陈平安小口喝着见之可亲可爱、入喉如火炭灼烧、入腹却能暖肚肠的青梅酒,心情都跟着好了起来,问道:“掌柜的,可曾听说过姚家边军?”
妇人随口道:“这当然,边境混饭吃的,谁不知道姚家铁骑的威名?不是跟公子你吹牛,我这客栈曾经就有一位姓姚的小将军带着一拨随从吃过了整只烤全羊才离开,丢了好大一块银锭在桌上。不过这些当兵打仗的,哪怕只是吃饭喝酒也吓人,我都不敢靠近,总觉得他们身上带着杀气。”
陈平安问道:“姚家边军口碑很好?”
妇人笑道:“好不好,我们这些老百姓哪里知道,根本就没机会跟这些贵人打交道。不过呢,口碑不差是算得上的,毕竟我在这边开客栈十来年了,没听过什么姚家人欺负谁的传闻,听得最多的就是姚家人谁谁谁又立了大功、得了朝廷封赏、升了大官,谁谁谁战死在南边的北晋国哪里了,他的媳妇果然又成了寡妇……大致就是这么些小道消息,听来听去,实在是腻歪了。”
陈平安点点头,对于这一支从骊珠洞天迁徙到桐叶洲的姚氏有了个大致印象。
魏羡已经喝完了一大碗,这会儿是第二碗了,满脸涨红,不过眼神明亮:“边军既不扰民,也不养望,摆明了是要跟皇帝表态,没有藩镇割据的念头,这是明智之举,不然一榻之外皆是他乡的皇帝哪敢放心。”
妇人愣了一下:“这位大爷,你说的啥?”
魏羡喝了一口酒,一拍桌子:“马蹄所至,皆是国土,这酒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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